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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来西亚公布新玩具安全要求 乐器不被列入其中

作者:乐器网 来源:乐器网 浏览次数:0
法规将玩具定义为设计或意图供14周岁以下儿童玩耍时使用的任何物品,但乐器被列入不视作玩具的产品列表中。

  据中国玩具协会报道,2009年6月30日,马来西亚政府公布了两项消费者保护法规:《2009消费者保护法规(批准证明和安全标准的符合标志)》和《2009消费者保护法规(玩具安全标准)》。

  两项法规将于2010年1月30日生效。

  法规将玩具定义为设计或意图供14周岁以下儿童玩耍时使用的任何物品,但乐器被列入不视作玩具的产品列表中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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